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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中医药学会     时间:2022-10-19 10:24:16


附件: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docx

 

重中医学会〔2022〕10号

 

 

关于评选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区县中医药学会、团体会员单位、专业委员会:

为了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纪念重庆市中医药学会建会七十周年,进一步搞好中医药学会工作,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将于近期举行纪念重庆市中医药学会建会七十周年大会,对为重庆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和重庆市中医药学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先进区县学会8个,先进专业委员会10个,先进团体会员单位10个,优秀学会干部10名,优秀学会会员100名。

二、先进集体

  (一)评选对象:区县中医药学会、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及中医药法规;

2.按照学会《章程》规定组织开展学会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

3.学术氛围浓厚,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4.认真完成市中医药学会交办的任务,为当地中医药事业发展贡献突出;

5.团体会员单位每年按规定缴纳会费。

三、先进个人

(一)评选对象:市、区县学会干部、市中医药学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政治表现和医德医风好;

2.热爱学会,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每年至少2次;

3.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表现突出,积极完成学会交给的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4.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评选表彰办法

(一)推荐:由区县中医药学会,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2名。

1.先进集体:上报时须填写《重庆市中医药学会先进集体推荐表》,区县中医药学会和团体会员单位须加盖公章,专业委员会须主任委员签署意见。

2.先进个人:填写《重庆市中医药学会先进个人推荐表》,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表彰:在纪念重庆市中医药学会建会七十周年大会进行表彰。

(三)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评选,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五、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于2022年10月21日前候将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学会邮箱,纸质版寄送至学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董敏   13883062419

邮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盘溪七支路6号重庆市中医药学会办公室,邮编:400021  

邮箱:cqszyyxh@163.com

 

附件:1.《重庆市中医药学会先进集体推荐表》

2.《重庆市中医药学会先进个人推荐表》

 

 

重庆市中医药学会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1

重庆市中医药学会先进集体推荐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推荐类别:先进区县学会/先进专业委员会/先进团体会员单位


推荐理由:

推荐单位(区县中医药学会或中医院)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中医药学会审核结果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重庆市中医药学会先进个人推荐表               

填表时间: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从事专业


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学历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推荐类别:优秀会员/优秀学会干部


先进事迹:

 

 

推荐单位(区县中医药学会或中医院)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中医药学会审核结果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统一用 A4 纸打印或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