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中医学会﹝2023﹞8号
重庆市中医药学会
关于成立中医眼科专业委员会并推荐委员
候选人的通知
各区县中医药学会、团体会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中医药学会章程》和《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规定,经第五届四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成立重庆市中医药学会中医眼科专业委员会。为了做好组织筹建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推荐委员候选人。
一、专业委员会组成原则
1.委员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兼顾学科性和区域性,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专委会工作的开展。
2.体现老、中、青结合的原则。
3.体现民主协商与集中统一的原则。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1.政治表现好,热爱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中医药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中医药事业,在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生产、科普、管理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和一定影响力。
3.热爱专业委员会、积极参加和支持专业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4.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与该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
5.应为本会会员(不是会员的需办理入会手续),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推荐办法及名额
有中医药学会的区县由中医药学会征求有关单位并推荐1-3名,未成立中医药学会的区县由团体会员单位进行推荐1-3名。
四、注意事项
请各推荐单位按条件推荐,推荐工作应在2023年6月20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孙小红 18723201182
电子版推荐表发送邮箱:3517909267@qq.com
纸质版推荐表邮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盘溪七支路6号
附件: 1.重庆市中医药学会专业委员会推荐表
2.重庆市中医药学会入会申请表
重庆市中医药学会
2023年6月6日
附件 :